債券學堂–固定收益的種類
許多投資者天生偏好股票市場,其投資邏輯相對簡單:買入上市公司的股票,期待之後以較高價賣出獲利。但在固定收益市場中,投資者是透過購買債務工具來達到資產增長的目的,而這些工具不僅由企業發行,也來自政府及其他機構。
本文將介紹固定收益市場中的主要發行人類型,大致可分為四大類:
- 政府債券(又稱主權債券):由國家或地方政府發行
- 準政府債券:由與政府相關的機構發行
- 證券化債券:由房貸或各類貸款等資產作為擔保
- 企業債券:由企業發行
政府債券
已發展市場債券
在美國、歐洲、日本、香港、澳洲與新加坡等已發展市場,政府會透過發行債券來籌借資金,以應府興建道路基礎、社會福利等的開支。這些國家的經濟體規模較大,政府通常具備較強的償債能力,因此此類債券一般被視為風險較低的投資工具。
新興市場債券
新興市場債券由經濟發展程度較低的國家政府所發行。由於其經濟體較不成熟、市場深度較為不足,因此風險通常較高。盡管如此,新興市場債券近年愈來愈受投資者關注。自1990年代起,新興市場債券規模顯著成長,政府亦會以本幣或主要外幣(如美元或歐元)發行債券。
地方政府債券
地方政府亦會透過發行債券來支應公共建設或日常營運支出。在美國,這類債券通常稱為市政債券,常用於學校、道路及其他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。
準政府債券
準政府債券由與政府相關、但具獨立運作性的機構所發行。類似於政府債券,這些機構所籌集的資金,多用於公共支出,例如興建學校或醫院。此外,如世界銀行或歐洲投資銀行等與各國政府關係密切的跨國機構,其發行的債務工具亦被歸類為準政府債券。
部分機構債券由相關政府提供擔保,而有部分未獲擔保。然而,由於這類發行人和政府關係密切,這種債券通常仍被視為相對穩健。
證券化債券
證券化債券是由一組金融資產(如房貸、車貸或信用卡應收帳款)作為抵押的固定收益工具。這些資產會被打包後轉換成債券出售給投資者,其利息與本金的支付,來自底層貸款所產生的現金流。
常見類型包括:
- 按揭抵押證券(MBS):由住宅或商用房貸作為抵押
- 資產抵押證券(ABS):由消費性貸款或租賃資產作為抵押
- 貸款抵押證券(CLO):由企業貸款作為抵押
證券化債券可提供具吸引力的孳息與分散投資效益,但同時也承擔與底層資產表現及產品結構相關的風險。
企業債券
當企業需要為特定計劃(例如新廠建設或技術投資)集資時,除了發行股票外,也可選擇發行企業債券作為融資方式。
與其他固定收益工具相同,企業債券通常具有明確的存續期與到期日。然而,市場上亦有所謂的「可贖回債券」(callable bonds),其發行說明書或合約上會說明條款,允許發行人在預定到期日前提前贖回債券。若發行人行使此權利,投資者仍可取回面額,但提前贖回可能影響原先預期的孳息。
受企業規模與財務狀況的不同所影響,企業債券大致可分為投資級別與非投資級別兩種。
投資級別債券
投資級別企業債券通常由財務穩健、知名度高且信貸評級良好的企業發行,其違約機率相對較低。由於被視為風險較低,這類發行人通常無需提供過高的孳息或票面利率,即可吸引投資者。
非投資級別債券
非投資級別債券(亦稱投機等級債券或垃圾債券)由信貸質素較差、違約風險高於投資級別企業的公司所發行。那些新成立或尚未穩定發展的企業,因其業務模式尚未成熟,皆被歸類於非投資級別。為補償較高的風險,這類債券通常需提供較高的孳息以吸引投資者。
為協助投資者了解企業的風險概況,標準普爾(S&P)、惠譽(Fitch)與穆迪(Moody’s)等評級機構會對企業進行評級,例如AAA、BB或C等。若企業前景改善,評級可能上調;反之,若發行人前景惡化,評級則可能遭下調。
債券定價與風險
債券價格受多項因素影響,包括到期年期、信貸評級(政府債券與準政府債同樣會由獨立機構評級),以及當前的利率水平。債券的孳息則反映其收益相對於市場價格的關係,並會隨價格變動而調整。
一般而言,企業債券的風險高於政府債券,因此在存續期相近的情況下,通常會提供較高的孳息。
所有債券皆存在一定程度的違約風險,也就是發行人可能無法償還債務的可能性。違約風險的高低,取決於發行人的信貸質素。